主动服务师生员工 主动做好防范工作
2015年车辆登记表
关于更换2015年度车辆
“出入证”的通知
为保证学院内部正常的教学、工作和
生活秩序,保证师生安全,有效地控制校
园车流量,规范校园正常停车和交通秩
序,合理利用停车场地资源,进一步加强
学院车辆出入、停放管理。现将有关通知
如下:
一、学院公、私车辆必须凭车辆“出入
证”出入,车辆“出入证”由安全保卫处
统一核发,每年更换一次(不收费用),
无证车辆不得进入校园。
二、办理“出入证”,必须凭个人车辆行
驶证、有效期内驾驶证和车辆保险,到安
全保卫处填写登记表办理。
三、学院为教职工提供工作期间停车位,
由于学院目前车位有限,所有车辆必须在
规定区域有序停放,一车一位,不得随意
停放,跨校区车辆夜间不能停放,更不能
长期占用停车位,一经发现将收回“出入
证”。
四、安装报警器车辆,停车后必须将报警
器设置于静音状态,对于不按规定导致影
响教学秩序者,安保处将收回“出入
五、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减速慢行,限速5公
里,严禁鸣笛;必须将“出入证”放置明
显位置,以便门卫查验,未放置者,门卫
有权限制通行;车辆不得与师生抢道,遇
上下课高峰时段,师生优先通行,车辆必
须避让或等候。
六、出入校园车辆必须服从管理,调整车
辆、挪车,车主应积极配合,车主必须留
手机联络方式和办公室电话,以便通知;
上课期间禁止车辆驶入教学区,夜间23:
00后禁止车辆出入校园。
七、严禁任何车辆在校园内练车、学车、
试车,一经发现将扣留车辆,听候安全保
卫处处理。
八、来访车辆进入学院要进行登记,门卫
核实后通知受访人,经受访人同意后方能
进入校内。
进一步严格车辆出入管理是为了维护
学院师生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希望各系部
主任认真审核,大家共同遵守。
特此通知
安全保卫处
2014.11.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