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,即时处理突发事件,充分发挥巡逻车功能,切实提高工作效率,保障人员、车辆安全,特制定本规定:
一、电动巡逻车只能用于校内值班、巡逻等工作事项,使用人员要注意爱惜、养护车辆,不得随意驾驶造成巡逻车损坏。
二、驾驶巡逻车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学院交通管理规定,按照岗位职责要求、安全速度行驶。
三、在办公楼、教学楼、学生公寓、餐厅等人员流量大的地段、时段需安全规范行驶。
四、严禁将巡逻车开出校外或擅自将车辆借与他人使用,严防发生安全事故。
五、若违反上述规定,造成车辆毁损或交通事故者,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本人承担,同时对违规者做严肃处理、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