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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安防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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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案和报警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11-09-02 17:00:00  浏览:

(一)      报案

1.   报案,就是把违反法律、危害社会治安的事件,及时报告给公安机关。报案可以是当事人,也可以是其他人。

2.   报案的形式:有口头和书面两种,也可以先口头后书面报案。

3.   报案的要件:不论哪种形式报案,都应及时、客观、准确,具体应报清以下七点:

(1)         案件发生的时间;

(2)         案件发生的地点(现场);

(3)         案件受侵害的主体;

(4)         案件发生的性质及特征(即案件的属性是盗窃、抢劫、强奸、凶杀等);

(5)         案件发生的原因;

(6)         案件危害的后果;

(7)         报案的姓名、单位、住址、联系电话。

(二)      报警

1.   报警,是指向公安机关报告危急情况,或向有关方面发出紧急信号。特别是社会“110”报警服务机制建立以后,遇有急、险、难、重等事宜,暂时无法解决,而又必须立即处置的问题,均可报警。报警可以是口头、电话,有线无线报警装置等。

2.   报警需要注意的问题:一是要准确;二是简明扼要,报清发案时间、地点、基本案情;三是报警人姓名、身份、单位(住址)、联系电话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