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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“校园110”制度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17-01-10 08:31:00  浏览:

 

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“校园110”制度

第一章 

报警报告程序

为强化报警服务规范化建设,提高“严格执法,热情服务”的能力,实现“有警必接、有难必帮、有险必救,有求必应”的原则,特制定本程序:

第一条

 接警后,出警人员应以最快速度到达案发地点。接警人做好接警记录。(案发时间、地点、简要案情、报警人姓名、单位或住址、电话等)

如案情重大,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。 

第二条

遇有暴力案件,出警人员应及时控制局面,保护现场,并追捕嫌疑人,必要时应拨打公安110报警,如有人员伤亡,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。

第三条

遇有一般治安案件,出警人员应果断制止违法行为,疏散围观群众,并将嫌疑人带到安保处进行处理。 

第四条

遇有火情时,出警人员应及时参与灭火,拨打119火警电话,同时保护好现场。

 第五条

遇有集群事件,应遵循“可散不可聚,可顺不可激,可解不可结”的原则,迅速疏散人员,通知有关领导,协助控制事态发展。 

第六条

遇有求助者,应热情帮助解决,本部门无力解决的,应向求助者耐心解释,提供咨询服务。

第二章

“校园110”联动制度

为加强校园110联动工作,体现联动处警的快速反应能力,切实为师生员工提供高效、优质的服务,促进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,特制定校园110联动制度:

第一条

“校园110”联动部门:保卫处、学生处、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部门组成。

第二条

 联动部门要建立值班制度。安排值班人员,明确值班电话。

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做好出警的准备工作,保持接警指令畅通,快速出警。

第三条

“校园110”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,首先派值班人员出警,根据职责分工,快速向联动有关部门下达出警指令,并做好接警记录。

第四条

有关联动部门接到“校园110”报警服务台的出警指令后快速出警,迅速到达指定现场。

第五条

到达现场后,要本着就事论事的原则,快速妥善处理,及时控制事态发展,圆满完成任务。在处理复杂问题和发生重大问题时,应及时向有关领导边汇报边继续处理。

第六条

 处警人员应及时向“校园110”报警服务平台汇报处警情况,值班人员应做好出警记录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安全保卫处